按照1月15日省政府第3次专题会议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成品油市场秩序,确保国Ⅴ汽柴油品实现全覆盖,现就推进我省油品质量升级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努力做好油品稳定生产供应。省内各成品油生产企业要努力做好国Ⅴ标准油品生产供应工作,为市场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合格油品,所生产的非国Ⅴ标准汽柴油品严禁在省内销售。延长石油集团作为我省封闭运行国Ⅴ油品的重要生产和供应企业,要切实保障油品稳定供应,以满足市场对清洁油品的消费需求。长庆石化公司、西安石化分公司要按照省政府要求,结合企业长远发展,尽快研究启动搬迁改造和关闭工作,过渡期间尽量减少非国Ⅴ标准油品生产,努力为关中治污降霾做贡献。
二、确保省内销售油品质量达标。省内各成品油经营企业和加油站终端销售网点要确保油品质量升级落实到位,所销售油品质量必须全部符合国Ⅴ质量标准,不得调入和销售不符合国Ⅴ标准的油品,所销售油品必须明码标价,设置明显销售标志,并保证所售油品标准与相关凭证一致。中石油陕西销售公司、中石化陕西销售公司、延长壳牌石油公司等要发挥省内油品销售主渠道作用,确保按照国Ⅴ汽、柴油标准供应合格油品,共同努力为减少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改善我省空气与环境质量做贡献。
三、努力实现省内国Ⅴ油品全覆盖。省内工矿企业、建筑工地、农用机械等油品用户要严格执行油品质量升级要求,拖拉机、内燃机车、工程机械、船舶和发电机组等压燃式发动机所用燃料必须全部使用符合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品,严禁使用非国Ⅴ标准的低质量油品,确保省内国Ⅴ油品实现全覆盖。
四、切实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管。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省政府专题会议要求,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成品油质量升级监管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查处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同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争取各界对油品质量升级政策的理解支持,保证油品升级工作平稳进行和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陕西省商务厅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