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为确保今年我省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按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要求,省工信厅、发改委、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于2012年10月29日-11月9日对各市本年度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核查2012年下达各市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两次公告所涉及的全部企业以及省内计划重点淘汰落后产能的纺织企业)、检查企业落后产能生产设备关停及拆毁现场以及淘汰落后产能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二、具体要求
企业淘汰项目的考核验收,应符合关停或拆毁相关生产线(设备)的标准,相关的书面资料完整齐备。具体包括:拆除的影像资料、设备型号、拆除合同以及拆除或废毁设备的处置情况,工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项目批复以及近三年来生产记录、完税凭证、电费清单等,并如实填写验收意见表。
三、检查组人员组成
此次检查分3个工作组,分别由省工信厅、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环保厅、质监局、西北电监局等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员组成。
请各市相关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考核检查准备工作。检查组成员名单和具体到达时间另行电话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