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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国家九部门春运工作意见进一步认真做好我省2018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02-08 14:15:01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省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全力做好2018年春运工作的意见》(发改运行〔2017〕2274号)精神,2018年春运从2月1日开始至3月12日结束,共计40天。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力做好2018年春运工作,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经省政府同意,现对我省做好2018年春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新形势新要求


    (一)充分认识新时代新要求。春运是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之一,党的十九大对保障和改善民生指明了方向。春运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识新时代人民对美好出行的新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努力保证旅客走得了、走得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准确把握新形势。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旅客对出行的安全性、便捷性和舒适性有了更高期待。今年春节较晚,比去年推后19天,节前客流相对平缓,节后客流叠加、高峰压力加大。经有关部门预测,2018年我省春运旅客发送量5315万人次,总量与去年基本持平,但结构发生明显变化。其中,公路3417万人次,下降6%;铁路1300万人次,增长15%左右;民航552万人次,增长15%左右;水运46万人次,与去年基本持平。自驾出行明显增多,保障道路安全畅通的任务加重。春运期间煤炭、粮食等大宗物资运输需求旺盛,客货统筹难度较大。据国家气象部门预测,春运期间全国范围冷空气活动偏弱,除个别地区外,天气对春运工作影响较小。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政府、省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和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工作落实。为安全有序做好我省春运各项工作,加强协调沟通,省政府成立了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梁桂同志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张光进同志、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贺久长同志、省政府应急办主任白凡同志任副组长,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应急办、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共青团省委、省总工会、省军区保障局、省武警总队、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东航西北分公司等17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陕西省2018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省春运办)。省春运办将组建春运工作联络员工作群,建立春运动态数据日报制度。各市(区)政府要建立由政府主管领导牵头的春运工作机制,全面负责本地区的春运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各市(区)政府和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监测分析,强化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部门的突出问题,协同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圆满完成春运各项任务。


    二、从严从细从实,全力保证春运安全


    (四)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各市(区)政府、省级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总体要求,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责任体系。督促各运输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落实到具体环节,严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打造“平安春运”。


    (五)全面细致排查整治隐患,强化安全源头管理。各市(区)政府、省级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督促企业对运输线路、场站设施、运输设备、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等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安全关口前移,将隐患当成事故,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和车辆坚决不允许参加春运。要严格保证车站、机场、码头(含港口客运站)的各项设施设备符合安全要求,严禁技术状况不达标的设施设备投入春运,严禁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客运车辆和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记满12分的营运驾驶人参加春运。要深入一线,深查问题,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立行立改,抓住不放,举一反三。对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逐级挂牌督办,严格整治措施,限期治理到位。对拒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各运输企业要全面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源头防范和风险防控,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铁路运输企业要加强线路养护和机车、客车的检查整修,狠抓作业标准化,确保设备运行稳定可靠。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车辆运行状态下不间断动态监控制度,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0-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坚决杜绝“三超一疲劳”“客货混装”和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提前组织初次参加春运的驾驶人特别是客运包车驾驶人,熟悉运营线路及沿线路况,掌握事故多发地段,防止因道路不熟引发交通事故。水运企业要深入落实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规定,实名售票、实名查验登船,加强对所属船舶的安全管理,严禁船舶“带病”营运,严格遵守客船抗风等级要求和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民航单位要扎实做好飞行安全、地面安全、空防安全、危险品运输等航空安全工作。车站、机场、码头、通航建筑物要严格执行安检制度,防止夹带“三品”进站(场);要全面优化旅客进出站场线路组织,严防出现旅客拥挤踩踏事故。


    (七)紧盯重点和薄弱环节。道路运输企业要加强“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及时提醒和纠正驾驶员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包车审批管理。农村、山区是交通安全管理的难点和薄弱环节,要紧紧依靠乡镇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充分发挥乡镇交管站、农村劝导站和乡镇交通安全员、农村劝导员等作用,及时劝导、纠正超员载客、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要严格落实三级以下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的制度。汉中、安康地区要以“六区一线”水域和“四类”船舶为重点,严禁“三无”船舶非法营运,严禁非运输船舶载客。强化渡口渡船的现场安全监管,切实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


    (八)加大执法力度。公安部门要加大重点场所安检和反恐防暴力度,加强对车站及周边地区的治安整治,净化治安环境,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黑车”及其他非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客运经营者和广大群众合法权益。


    三、加强统筹协调,做好运力组织衔接


    (九)努力增加运力供应。各交通运输部门要科学预测预判客运需求和流量流向变化,千方百计挖掘运输潜力,合理制定运输方案,统筹安排运力资源。铁路要充分利用新开通线路,采取加强车底利用、增开夜间高铁列车等措施,最大限度增加客运能力。要加大农村道路客运、城乡公交等的运力投入力度,增开农村客运班车,满足城乡群众出行需要。


    (十)加强重点地区运输组织工作。春节前后,要重点做好西安、宝鸡、汉中、榆林等客流相对密集地区的运力组织。在学生、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地区,要组织专列、包车运输,努力满足旅客出行需求。


    (十一)强化运输协调衔接。要充分发挥铁路和民航的长途运输优势、公路的中短途运输优势、公交和地铁的城市运输优势,加强相互间的协调互补,更好地服务旅客出行;加强班次信息对接,做好道路客运班线、城市公交、地铁、出租车与铁路、水运、民航运输等干线运输的衔接,提升“最先和最后一公里”运输效率,确保及时集疏运旅客,便利旅客换乘。要引导城市客运企业加强需求分析,强化运力调配,提高旅客出行便利程度和出行效率。去年,兰宝、西成高铁已正式开通运营,今年春运期间还将开通北京和上海夜间高铁,预计春运期间西安北客站日最高旅客发送量有望突破13万人次。西安北客站旅客接驳将成为今年我省春运工作的重点,西安局集团公司要提前与西安市政府做好旅客换乘接驳信息衔接工作,西安市政府要进一步提升地铁、公交、出租车等运力保障能力,避免发生旅客滞留事件。


    (十二)统筹兼顾客货运输。各交通运输部门和企业要坚持“以客为主、客货兼顾”的原则,在保证旅客运输的同时,统筹做好重点货物运输。铁路、道路运输企业要优化运输组织,充分利用春运前和春节客流低谷时段,努力增加电煤、粮食等重点物资及肉禽、蔬菜等生活物资运输,满足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需要。


    四、践行为民宗旨,持续提升服务质量


    (十三)进一步完善售票服务。铁路要进一步扩充互联网售票系统处理能力,丰富支付手段,提升购票体验;要采取各种技术手段,遏制恶意抢票和倒票行为,维护正常的售票秩序。道路客运要进一步优化联网售票服务,拓展互联网、手机客户端、支付宝等便捷售票渠道。要继续提供上门售票、提前预订团体票和往返票等便民服务,方便军人军属、务工人员、学生和边远地区旅客购票。


    (十四)进一步提升信息服务水平。各市(区)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广泛利用电视、广播、短信、微博、微信等渠道,及时发布天气变化、运力安排、班次调整、客票余额、道路路况、交通管制等各类信息,引导旅客合理安排出行。汽车站、火车站、码头、机场等客运枢纽要规范指引标志设置,方便旅客候乘、中转、换乘和出行。


    (十五)进一步改善候乘环境。各市(区)车站、机场、码头要努力改善旅客候乘环境,大力倡导主动热情的服务理念,在做好餐饮热水供应、环境卫生保洁等基本服务的基础上,积极为旅客提供无线上网、急救药物、手机充电等特色服务。鼓励主要枢纽场站设立爱心通道、母婴哺乳区、老弱病残孕旅客候车室和医疗服务点,及时增设服务台和流动岗,方便旅客咨询。


    (十六)进一步做好公路收费站和服务区管理。各市(区)、省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收费站管理,确保收费站正常工作,充分发挥ETC系统功能,切实提高车辆通行效率,并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春节假期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工作。要督促高速公路服务区进一步规范运营管理,确保餐饮卫生合格、车辆维修便捷、加油安全放心。


    (十七)进一步扩大志愿服务范围。各级团组织要继续深入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春运“暖冬行动”,做好青年志愿者招募培训、岗位对接、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等工作,组织更多的青年志愿者在车站、机场、码头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开展引导咨询、秩序维护、重点帮扶、应急救援等志愿服务。各市(区)春运办要加强指导,协调各相关部门和企业加强统筹,合理设置服务岗位,强化工作保障,提供餐饮、休息场所等必要的工作条件。


    (十八)进一步丰富主题服务活动。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继续深入开展“情满旅途”活动,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和从业人员以饱满的热情、高度的责任感投入春运保障工作。要始终坚持待旅客为亲人的服务理念,从细微着眼,从点滴做起,创新服务形式,拓展服务内容,以更加人性化的服务举措,不断提升服务品质,让旅客出行感受更加温暖舒心。


    (十九)进一步做好重点群体服务。各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国防观念,积极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军人出行依法优先,为军人及军属提供购票、安检、候乘等环节的优先优待和热情服务,营造拥军爱民的良好氛围和社会风尚。要着力落实和完善老年人和残疾人出行便利设施和措施。各级工会组织要进一步深化务工人员平安返乡活动,深入用工量大的企业,帮助务工人员协调对接购票、包车包机等服务,错峰安全有序出行。


    五、提前采取措施,提高应急保畅能力


    (二十)做好应急预案等准备工作。各市(区)、各有关部门及企业要结合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制定并细化完善恶劣天气、设备故障、客流激增、延误晚点等各类应急预案。各交通运输企业要完善预案,并加强相互应急预案的衔接。要加强预案的风险评估、培训演练、监督检查,确保预案可执行、有成效。要在易积雪、结冰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提前备好备足应急物资和铲冰除雪、应急救援设备,组织好应急队伍。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建立交通管控事前会商机制和路警联动处置机制,发生突发事件或极端恶劣天气时,要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二十一)提前采取保畅疏堵措施。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对干线公路进行全面梳理,明确易堵、易发生事故的路段和节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治理方案和分流绕行预案。要合理安排干线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计划,尽量避免节日期间进行养护作业,提前对事故不良路段进行养护,在桥涵、陡坡、急弯处增加标志标线,强化提示提醒。要在客流高峰时段对重点路段不间断进行巡逻,及时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增加值班力量,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做好通行服务信息采集和发布,及时报送公路阻断等信息。对有车辆滞留和拥堵苗头的路段要早发现、早提示、早处置。一旦发生大面积拥堵,要及时加强车辆分流疏导,尽快恢复交通秩序。


    (二十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发生突发事件时,要准确判断影响程度,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果断处理,调集各方资源,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加强车辆分流疏导,对滞留在路上的人员要尽快组织救助,对车站、机场、码头滞留的旅客要妥善安置,对短时延误的旅客,要做好解释安抚工作。


    六、加强信用建设,大力倡导文明出行


    (二十三)全面加强信用记录。各级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对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道路、水路客运经营主体和驾驶人进行记录。铁路运输企业要依据《铁路旅客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对查处的具有倒卖车票、制贩假票、持伪造或过期无效车票乘车等失信行为的当事人进行记录。民航部门要推动航空公司和机场,依据《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对具有严重扰乱航空运输秩序或根据法律法规应予以处罚行为的当事人进行记录。各类信用记录要及时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二十四)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专项治理。对无失信记录的客运企业,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实施“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春运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将联合开展交通出行领域严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梳理形成严重失信企业名单,通报各省区市。各地要对本地失信企业下达专项治理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未按期整改到位的失信企业,将被列入交通出行领域“黑名单”,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实施联合惩戒。


    (二十五)积极发挥社会力量。各市(区)政府要鼓励广大旅客通过手机移动端APP登录“诚信春运公众监督平台”,主动监督身边的违法违规和不文明行为,点赞好人好事和优良服务,形成全社会监督的信用环境。鼓励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互联网企业、研究机构等,依法依规搜集整理交通出行领域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编制春运信用报告。


    (二十六)加强诚信宣传建设。各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文明出行”等主题宣传活动,号召广大旅客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做文明春运的守护者。利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社交平台等媒介,广泛宣传报道受到褒扬的春运服务人员和文明行为,进一步弘扬诚信精神;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失信和不文明行为,以及因严重失信而受到联合惩戒的典型案例,进一步增强信用威慑力,推动形成讲文明、守诚信的春运环境,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的浓厚氛围。


    七、加强宣传引导,营造美好春运氛围


    (二十七)创新提升宣传效果。各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联系沟通,精心组织春运宣传工作。要积极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创新媒体传播方式,综合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作用,用好车站、机场、码头、飞机、列车、客车、户外广告牌等载体,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宣传画、公益广告、微视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及时全方位地宣传报道春运有关情况,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春运工作和进展,进一步提升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二十八)积极强化正面宣传。各市(区)春运牵头部门要加强与媒体的合作,深度挖掘身边素材,讲好春运故事,增强群众认同感。要重点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春运工作中的贯彻落实,春运一线干部职工辛勤工作、无私奉献、为民服务的先进事迹,广大旅客切身体验到的便捷出行、贴心服务、温馨环境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以及志愿者服务、工会帮扶、军民一家亲等暖心题材,传播社会正能量,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要重视舆论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解释沟通,使人民群众更加理解和支持春运工作;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强对春运舆情的监测分析,定期形成舆情报告,以便有针对性地做好舆情引导和服务改善工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公安厅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    共青团陕西省委员会 

 陕西省总工会    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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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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