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记者从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的《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推动我省川陕革命老区全面振兴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省发改委日前正式印发《陕西省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和重点项目表。
《方案》确定的实施范围包括汉中、安康、商洛3个设区市以及宝鸡市的凤县、太白县,共30个县(区),面积7.72万平方公里,占全省的37.5%。涉及常住人口863万人,占全省的22.6%;地区生产总值2899亿元,占全省的15.1%。《方案》确定的总体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以高于全省平均2个百分点左右的增速快速增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力争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实现市市通高铁、县县通高速。到2020年,实现现行标准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与全省同步够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依托川陕革命老区经济发展空间结构,培育联动成渝经济区和关中-天水经济区的新增长带,形成联接丝绸之路经济带和长江经济带的重要通道;打造区域开发与精准扶贫协同推进示范区;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建设清洁能源、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和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重点发展红色文化、生态休闲旅游,建成全国知名的红色文化传承区和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秦巴山生态文明先行先试区。
为支持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我省将从财政、金融、土地、科技、人才、生态等方面给予相应支持。进一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项目。市、县(区)分别按照当年地方财政收入的2%增列老区专项扶贫预算,并逐步加大投入力度。省级产业发展基金按不高于市级产业投资基金总额20%的比例出资参与市级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实施差别化存款准备金政策,鼓励金融机构适当扩大贫困县分支机构的授信审批权限,加大各类贷款支持力度。列入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老区县,适当增加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允许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在省域内流转使用。中央在陕企业和单位、省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对贫困县开展定点帮扶。加大财政科技投入支持力度,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建设。建立发达地区对口支持老区人才开发机制,每年选派一批干部人才到老区开展援助服务,选拔一批老区干部人才到省级部门、省内发达地区和天津、江苏等东西协作地区挂职锻炼。积极争取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地方优先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中央和省上转移支付补助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