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陕南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陕发改区域〔2017〕1395号)文件要求,省发展改革委对汉中、安康、商洛三市政府申报的项目进行了考察和审核。现对拟列入2018年陕南发展专项资金的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对拟选项目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映。
联系电话:(029)63913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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