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十二五”第三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备选项目的通知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3-02-26 14:52:03
陕发改新能源〔2013〕2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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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发展改革委、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风电项目开发秩序、优化风电项目布局,落实我省“十二五”风电规划建设目标,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申报“十二五”第三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备选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对我省2013年申报第三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备选项目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有关企业申报备选项目应根据前期工作进程、电网接入条件落实情况,选取可在2013年内具备核准条件的项目编制《项目开发申请报告》,以具备投资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上报核准计划备选项目申请文件,同时抄送所在市(区)发展改革委,具体要求见附件二。
二、为加快我省风能资源开发,加大风电建设投资力度,此次申报备选项目将对在近几年投资完成较好和在分散式风电场建设成绩显著的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对国家已下达的风电核准计划,截止到2012年12月底尚未完成核准工作的企业,原则上不得申报第三批核准计划备选项目。对已完成项目核准,尚有10万千万以上风电项目未能按期开工建设的企业,此次申报备选项目不得超过5万千瓦。
三、鼓励多种所有制经济和国内大型风电装备制造企业参与我省风电产业开发,对已完成风能资源详查和评估工作,且电网接入及消纳条件落实的风电项目,上述企业可申报1个5万千瓦风电项目。对首次在我省参与风电场建设的新能源电力企业,可申报1个5万千瓦风电项目。
四、为加快低风速区域风能资源开发利用,对我省关中北部和陕北南部地区已完成风能资源详查和评估工作,70米高度平均风速不低于5.5米/秒,并具有良好的电网接入和市场消纳条件,具备在2013年内完成核准的风电项目,各有关企业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申报2个5万千瓦风电项目。我委将对此类项目遴选后,作为省内低风速示范风电场向国家另行申报核准计划。
风电核准计划是我省风电开发的重要依据,也是享受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的先决条件。各企业收此通知后应认真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与相关电网企业做好衔接,在电力送出和市场消纳条件落实基础上提出第三批核准计划备选项目。相关备选项目申请文件、项目开发申请报告和风能评估报告请于1月31日前上报我委。
联系人:鱼江涛
电 话:029—87291914
附件:项目开发申请报告格式.doc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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