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品展示

二、公告时间:
2016年12月14日至2016年12月21日。
三、有关事项:
1、获奖作品如有侵犯他人权益,请及时告知,一经发现,所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与我单位无关。
2、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获选作品拥有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版权,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特此公告。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筹备处
                       2016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