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
你厅《关于审批<陕西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嘴头中心管护站提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陕林计发〔2017〕228号)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陕西省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嘴头中心管护站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现就该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陕西省重点林区管护站“十线百站”提升改造工程2017年陕西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嘴头中心管护站提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
陕西太白林业局
三、项目主管单位
陕西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四、项目选址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陕西省太白县嘴头镇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新建综合业务用房1座,建筑面积为6697.9㎡;(2)配套建设绿茵停车场500㎡,设置电瓶汽车充电桩2个;(3)建设大门一座;宣传标识牌1个;(4)配套办公、住宿等设施设备各1套。
六、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18个月。(2017年10月~2019年3月)
七、投资概算及来源
项目建设总投资1700.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1443.2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42.3万元,其他费用215.3万元。项目建设资金包括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200万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40万元,地方配套及企业自筹资金1460.8万元。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方案,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以及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竣工验收等建设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在项目开工前,要按照有关要求完善环评手续;在项目施工和竣工后运行期间,要严格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落实污染防控措施,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