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永寿县渠店项目区坡耕地综合治理工程涉及渠子镇洛安村、渠子村、五龙头村、潘家村和店头镇丰杜村、樊宋山等2镇6个行政村,总人口4244人,其中农业人口4042人。项目区土地总面积10.337km2,水土流失面积9.683 km2,现有耕地11645亩,其中坡耕地9208亩,坡耕地面积大,水土流失严重。为减少水土流失,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土地综合生产能力,同意实施永寿县渠店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围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突出坡耕地综合治理和坡面水系工程建设,实施坡改梯8941亩,配套建设田间道路31.46km、沟头防护16.16km、植物护埂30.95km、行道树9.93km。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核定项目概算总投资125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1000万元,其余250万元由你市负责筹集解决。
四、建设期限及效益
项目建设期1年。项目建成后,人均基本农田由原来的0.6亩增加到2.81亩,可有效控制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请据此批复抓紧落实建设资金,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水生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等其他水利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试行)》和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十三五”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陕发改农经〔2017〕476号)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工程建成后,要及时申报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移交手续,明晰工程产权和使用权,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