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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寿县渠店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06-29 08:54:31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永寿县渠店项目区坡耕地综合治理工程涉及渠子镇洛安村、渠子村、五龙头村、潘家村和店头镇丰杜村、樊宋山等2镇6个行政村,总人口4244人,其中农业人口4042人。项目区土地总面积10.337km2,水土流失面积9.683 km2,现有耕地11645亩,其中坡耕地9208亩,坡耕地面积大,水土流失严重。为减少水土流失,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土地综合生产能力,同意实施永寿县渠店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围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突出坡耕地综合治理和坡面水系工程建设,实施坡改梯8941亩,配套建设田间道路31.46km、沟头防护16.16km、植物护埂30.95km、行道树9.93km。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核定项目概算总投资125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1000万元,其余250万元由你市负责筹集解决。

  四、建设期限及效益
  项目建设期1年。项目建成后,人均基本农田由原来的0.6亩增加到2.81亩,可有效控制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请据此批复抓紧落实建设资金,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水生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等其他水利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试行)》和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十三五”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陕发改农经〔2017〕476号)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工程建成后,要及时申报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移交手续,明晰工程产权和使用权,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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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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