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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通知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6-12-22 15:26:30
陕发改高技〔2016〕414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西咸新区经济发展局,有关高校、科研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6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方案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755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创新能力建设水平,我委组织开展2016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加强区域产业创新技术能力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10〕2455号)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做好2016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方案编制工作,并进行严格核实,择优推荐。

  二、拟申请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已于2015年6月30日前批复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且省级政府已给予财政资金支持或有明确的安排计划。

  2.符合区域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所在产业领域属于我省主导产业、特色产业,能为解决我省产业或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提供关键共性技术支撑,并具有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

  3.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一是总人数不少于50人,其中专职科研人员数量不少于30人。二是相关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3000万元,相关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三是主持或承担过国家科研计划或行业标准的制定。

  4.拟申报单位需至少与1家同行业或产业上下游相关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围绕本领域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建立长久合作共建机制。同时,请探索围绕产业链选择申报单位,以构建区域创新网络,形成若干产业创新中心。

  5.同一个承担单位(法人)申报不能超过1项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

  三、根据《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拟申报单位应按照方案编制提纲,委托具有资质的工程设计、咨询单位编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建设方案,填写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申请表,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方案须附省级创新平台批复文件及批复时所依据的环保、土地或房屋、资金、法人、前期科技成果等证明材料。

  五、请各组织单位于6月7日(星期二)前,以正式文件将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方案、申请表等一式四份报送我委高技术产业处(双面打印),同时请提供电子版光盘和有关附件等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华丽  电话:029-63913156

 

  附件:1.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方案编制提纲

     2.2016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简称“创新平台”)申请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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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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