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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十三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09-25 09:28:28
第一章  发展态势
 
       一、发展成效
       “十二五”以来,我省科技工作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着眼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深入实施科技统筹创新工程,突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努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型省份建设全面展开,科技资源统筹初见成效,科技体制改革逐步深入,科技创新创业日趋活跃,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各级高新园区、创新平台和基地快速发展,科技创新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驱动引领作用日益凸显。
       (一)科技资源优势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十二五”末,全省有各类科研机构1176家,各类高等学校116所,在陕两院院士64人、国家“千人计划”人选17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832人、省有突出贡献专家1059人、重点科技创新团队115个、青年科技新星517人。2015年,我省综合科技进步水平居全国第九位,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居全国第七位,万人科技论文数居全国第四位,技术交易额突破720亿元、居全国第四位,全省R&D经费投入强度居全国第八位。2014年全省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5.8%。
       截止2015年,全省共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2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89个,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66个;成立了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38个;西安交通大学牵头组建的“高端制造装备协同创新中心”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牵头组建的“信息感知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入选国家 “2011协同创新中心”; 西安交通大学发起成立了“丝绸之路大学联盟”,有来自2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100余所海内外知名高校加盟。省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入网仪器设备总量超过8000台(套),仪器设备总价值超过50亿元;省科技文献共享平台集成的文献总量近2亿条。
       (二)高水平科技成果不断涌现
       “十二五”期间,我省共有164项科技成果荣获国家科技奖励(其中,由我省主持完成的13个项目荣获国家自然科学奖、23个项目荣获国家技术发明奖、39个项目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2013年和2015年,我省荣获国家自然科学奖的数量均居全国第三位。由西安交通大学主持完成的“内燃机低碳燃料的互补燃烧调控理论及方法”“弛豫铁电体的微畴-宏畴理论体系及其相关材料的高性能化”和“皮肤与牙热-力-电耦合行为机理”,以及西北工业大学主持完成的“机械结构系统的整体式构型设计理论与方法研究”等4个项目获得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等多家单位共有16项成果(通用)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西安新通药物研究有限公司研制的肝靶向化学1.1类新药甲磺酸帕拉德福韦,成为世界首个乙肝靶向治疗新药;由中国重型机械研究院自主研发成功世界最大吨位的自由锻造油压机及世界最大夹持力矩的全液压锻造操作机,整体装机水平世界领先;延长石油集团自主研发的“鄂尔多斯盆地深层勘探技术”,在深层石油勘探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华电集团启动建设世界首套万吨级甲醇制芳烃工业试验装置,填补了甲醇制芳烃工业化技术的空白,使我国煤制芳烃大型产业链基本成型。
       (三)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逐步提升
       2015年,我省企业R&D人员全时当量4.97万人年,在全省的占比为54%。“十二五”期间,我省企业R&D经费投入年均增速为18%,占比由37%上升到48%。2015年,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中,企业技术合同成交额占比超过60%;企业专利授权量占全省总量的39%,占全省职务专利授权量的57%。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超过2万家。“十二五”末,我省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1609家,居全国第十四位。省属企业组建研发机构475个。培育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168家,其中创新型企业61家。
       (四)园区/平台和基地承载能力显著增强
       西安高新区获批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宝鸡高新区获批为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咸阳、渭南、榆林、安康等4个高新区成功升级为国家高新区,国家级高新区总数达7个;新建延安、蒲城、府谷、蟠龙、富平、凤翔、三原7个省级高新区。全省各级各类高新区成为支撑创新型省份建设、引领我省经济实现转型升级发展的重要力量。
       6家工业技术研究院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入,陕西科技控股集团、陕西稀有金属科工集团成功组建,西安交大科技创新港、西安光机所光电产业园有望成为科技创新的核心平台。三星闪存芯片项目引发的“三星效应”,为加快发展我省半导体产业带来巨大机遇。中兴通讯将最大的智能终端生产基地落户于陕西,标志着西安高新区已经逐步形成完整的智能手机产业链,可望打造千亿元智能终端产业,形成龙头企业引领发展态势。
       渭南、杨凌、榆林、汉中、咸阳、宝鸡、西咸新区、铜川等8个省级农业科技园区获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新建澄城、眉县、神木、柞水、临渭等21个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建立了76个农业科技创业示范基地,国家级、省级星火技术密集区34个,省级专家大院112个,省、市、县三级科技特派员总数已达1.13万名。先后形成了以大学为依托的“试验示范站”推广模式、以企业为主体的“大荔模式”、以政府为主导的“科技特派员”服务模式,构成了具有我省特色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
       (五)创新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涵盖研究开发、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全方位的科技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建成各类企业孵化器79家,其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有24家,在孵企业达3734家,累计毕业企业超过3000家;建立各级各类生产力促进中心73家,其中国家级生产力促进中心15家;建立技术转移示范机构51家,其中国家级技术转移机构21家。
       建成全国领先的综合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新建渭南、咸阳、宝鸡、沣东新城等科技资源统筹分中心,与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联网运行,促进了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科技与金融结合成效显著。设立了西北地区首家专业科技支行——长安银行西安高新科技支行;设立的国内第一支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以及西北地区第一支天使投资基金——西科天使基金,已支持初创企业54家,投资额达1.2亿元,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对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西部首家股权众筹融资平台“创业中国股权众筹平台”开通运行。
       (六)科技发展政策环境不断优化
       “十二五”期间,省委、省政府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加快关中统筹科技资源改革、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实施统筹创新工程等方面出台了相关意见和决定,制定并启动了《陕西省创新型省份建设工作方案》,省科技厅联合相关政府部门在促进国有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培育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规范科技园区管理和研发基地管理、促进科技资源共享、加强科技资金监督管理等多方面,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先后出台了《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等20余项政策文件,形成了多层次、多维度的科技政策法规体系,为科技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西安市入围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
       (七)科技支撑引领作用日益凸显
       “十二五”期间,陕西科技助力“神十飞天”“嫦娥探月”“蛟龙下水”等一系列国家大工程。
       在工业技术领域。陕鼓动力有限公司攻克了高效节能特大型轴流压缩机和TRT装置的核心技术,填补了国内空白,大型能量回收透平机组关键技术研究成果为国内外首创,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延长石油靖边园区煤油气资源综合转化项目,实现了全球首套煤油气综合转化项目一次试车成功。陕汽集团成功研制纯电动牵引车、大马力天然气重型载货汽车等,获国家授权专利30余项,并已实现产业化。
       在民生科技方面。围绕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等民生领域的重大技术需求,全省组织实施了53个重大科技惠民专项;建立了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28个,市县分中心19个;建立了省级药用植物科技示范基地47个,初步构建了科技服务于民生的工作体系。
       在农业技术领域。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团队成功培育适宜机械化收割籽粒的“陕单609”玉米品种,创全国春玉米高产纪录,成为我省主推品种;“西农979”成为我国冬小麦四大品种之一,已成为黄淮麦区的主栽品种;“牛羊良种繁育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苹果新品种“瑞阳”和“瑞雪” 通过审定;省杂交油菜中心培育了目前世界上含油量最高的油菜品系;陕西省设施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日光温室主动采光蓄热理论与结构创新技术方面处于国际前列;旱区作物逆境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在国际上首先揭示了小麦条锈菌致病性变异途径与机理。我省在旱区农业节水理论与技术方面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但是应该看到,我省鼓励创新驱动的体制机制尚未形成,创新潜能未能充分释放;企业创新动力和活力不足,技术创新能力不强;产学研结合不紧密的症结未能有效化解,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不高;军民科技资源共享程度不够,科技人才队伍大而不强,雄厚的科技资源优势未能充分发挥;科技与经济、成果与产业未能充分对接,经济发展未能真正转到依靠创新的轨道;激励创新的市场环境和社会氛围仍需进一步培育。

       二、形势分析
       党的十八大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调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十八届五中全会将创新摆在五大发展理念之首,强调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让创新贯穿党和国家一切工作。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明确指出:要在我国发展新的历史起点上,把科技创新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吹响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号角。党中央颁布的《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确定我国科技事业发展的目标是,到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到2030年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到2050年建成世界科技创新强国。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成为国家意志和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的决胜期,是加快推进“三个陕西”建设迈向更高水平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攻坚期。
       从全球看,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物质结构、宇宙演化、生命起源、意识本质等一些重大科学问题的原创性突破正在开辟新前沿、新方向;科学技术从微观到宏观向纵深演进,学科多点突破、交叉融合趋势日益明显;信息网络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制造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技术的加速渗透和深度应用,带动了以绿色、智能、泛在为特征的群体性重大技术变革,重大颠覆性创新随时迸发,催生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世界主要发达国家为了抢占未来经济全球化的制高点,以及科技发展的先机和主动权,都在强化创新部署,创新要素和创新资源在全球范围内流动加速;全球创新版图正在加速重构,科技创新成为各国实现经济再平衡,打造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核心,对国家力量产生深刻影响。
       从国内看,我国经济发展进入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和动力转化的新常态。产业发展进入高成本时代,工业化进入中后期阶段,城镇化步入加速阶段;受资源能源环境的瓶颈制约,我国许多产业仍处于全球价值链的中低端,一些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支撑产业升级、引领未来发展的科学技术储备亟待加强,原始创新能力薄弱;高端领军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十分缺乏,创新型企业家群体亟需壮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迫切需要依靠科技创新培育发展新动力,适应创新驱动的体制机制亟待建立健全;对新规则和新赛场变化的战略应对能力不足,全社会创新创业热情还没有充分调动和激发;科学精神和创新文化亟待完善。
       从全省看,经过多年发展,陕西经济综合实力迈入中等发达省份行列。但是受国内外经济下滑影响,我省经济下行和提质增效的压力持续加大;环境资源约束加剧,经济发展的外部条件趋紧;多元支撑的产业格局尚未有效形成,重化工产业和能源产业占比较高,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偏小,新型服务业态比重较小,结构调整进入倒逼阶段;科教优势发挥不足、投资环境不够友好、全面小康短板不少。
       但是,我们更应该看到陕西站在历史新起点,处在追赶超越阶段,肩负着打造西部科技发展新引擎,建设内陆改革开放新高地的重大使命,“一带一路”建设,创新驱动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为我省创新驱动发展带来更多先试先行的政策机遇和市场机遇,有利于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面对新形势,我们只有站在新起点、谋划新发展,抓住机遇、应对挑战、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只有依靠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才能保持中高速,迈向中高端。

第二章  战略布局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特别是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坚持以“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为出发点,聚焦“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新理念,聚焦习近平总书记“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新要求,聚焦同步够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硬任务,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为根本目的,按照“坚持双轮驱动、构建一个体系、推动六大转变”战略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强化产学研/军民深度融合,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建成具有陕西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发挥科技创新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关键作用,构筑发展新优势,让科技强带动陕西强,走出一条“创新强省”新路径,努力开创“三个陕西”建设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坚持把“五大发展理念”作为根本遵循。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把协调作为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把绿色作为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把开放作为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把共享作为和谐发展的本质要求。加快推进要素驱动为主向创新驱动为主转变;“统筹关中道,协调南北中”,促进一、二、三产业同步发展;着力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省份合作,以开放的主动赢得经济发展和区域竞争的主动;形成人人参与创新,人人共享成果的良好局面。
       坚持把“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作为新要求。牢记重托,不辱使命,在关系陕西长远发展的基础前沿领域,超前部署有望催生未来变革性技术的研究项目,增强创新源头供给,抢占发展制高点;在关系陕西经济结构调整的重点产业领域,聚集科技资源,强化链条部署,重点突破攻关,加快追赶超越步伐。
       坚持把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作为根本动力。强化科技与经济对接,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科技创新规律,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实现科技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两个轮子”良性运转,最大限度激发科技第一生产力、创新第一动力的巨大潜能。
       坚持把“双创”作为创新发展新引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着力发展众创、众扶、众包、众筹,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以创新促创业、以创业推创新,打造创新发展新引擎。
       坚持把人才作为创新发展第一资源。人才是创新发展的关键,要始终把人才资源开发与活力释放,放在科技创新最优先的位置,在创新实践中发现人才,在创新活动中培育人才,在创新事业中凝聚人才,改革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机制,培育造就一批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新型人才队伍。
       坚持把科技惠民作为基本出发点。把科技创新与改善民生福祉相结合,发挥科技创新在解决人民群众紧迫需求、改善人民生活质量、促进就业创业、扶贫脱贫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让人民享受更多科技创新成果,为全面迈入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在重点领域核心关键技术上取得重大突破,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显著提升,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突出,军民融合更加深入,科技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高端人才和核心研发团队不断聚集,科技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创新要素流动更加顺畅,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更加凸显,创新型省份建设进入新阶段,更多领域的创新发展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全省技术市场合同交易总额突破千亿元大关,高新技术企业数超过2000家。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达到30个,特色工业园区达到50个。省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超过70家,创业投资机构超过200家,创新创业孵化器超过200家,全省财政科技支出占比和省本级财政科技支出占比,不低于上年全国平均水平。

       四、战略重点
       “十三五”时期,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精神,以《“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为指引,围绕中省科技工作重大部署,全力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发挥“自创区”和“试验区”先行先试的作用,切实树立“一个理念” ,扎实推进“两个围绕” ,充分发挥“三个作用” ,着力推动“四个示范” ,不断完善“五个保障” ,加快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成果与产业对接。
       (一)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双轮驱动”释放活力
       深入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切实把工作重心转向战略、规划、政策和服务四个方向,让体制机制创新成为科技创新的新动力,最大限度释放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的巨大潜能。
       加强清单管理链条部署,构建新的省级科技计划体系,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模式;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改进财政科研经费管理,实现从资金管理、项目管理到绩效管理的转变;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健全科技资源统筹体系,推动科研院所改革创新,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完善人才发展机制,改革科技评价制度,优化我省人才结构,建立有利于创新的人才管理和激励机制,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的内生动力。
       (二)强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夯实创新基础能力,充分发挥我省科研院所和高校在知识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围绕关系全局的重大科学问题和我省重点领域超前规划布局,打造先发优势,增强创新驱动源头供给,进一步提升我省在国家重大科学研究中的地位和影响力。
       按照“科学-技术-样品-产品-商品”的转化路径,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明确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创客等各类创新主体在创新链不同环节的功能定位,形成优势互补、协同高效的创新格局。让人才、技术、资金、市场等创新要素柔性汇聚、有效协同,构建“知识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全链条创新体系。
       实施园区、平台、基地提升工程,强化园区基地体系化建设,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增强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能力,创新驱动县域发展,不断提升我省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和产品产业创新方面的整体水平,力争在更多的领域走在全国前列,从追赶到超越。
       (三)加强产学研/军民融合,促进创新-产业双向互动
       围绕产业部署创新,围绕创新培育产业。紧紧围绕我省支柱、主导、先导产业链的重大、关键、共性、核心技术部署创新链,着力突破产业发展技术瓶颈,驱动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能力提升;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基础、支撑和引领作用,依靠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来创造新供给、释放新需求、发展新业态,建立产业新体系、拓展发展新空间,实现无中生有、有中生新。
       强化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推广“一院一所”模式,实施“四主体一联合”校企产学研合作示范,深化院校产学研合作,推进军民融合创新发展。
       (四)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打造新引擎激活新动力
       全面推进众创、众扶、众包、众筹,培育科技服务新业态,打造创新创业新载体,探索创新创业新模式;加大对众创空间、新型孵化器和星创天地的支持力度,深化科技与金融结合,建设服务实体经济的创业孵化体系。
       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弘扬“敢为人先、追求创新、百折不挠”的创业精神,厚植创新文化,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的良好社会文化氛围。构建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文化氛围,打造发展新引擎,增强发展新动力。

第三章  总体部署
 
       一、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释放激发创新潜能
       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重点在管方向、管政策、管引导、管评价,更好地面向“多主体”,更好地运用“服务”,更好地围绕“全链条”,更好地营造“生态”履行创新职能。
       (一)加强清单管理链条部署
       强化系统思维、清单管理、链条部署。按照科技项目、人才团队、科技成果、园区平台四个维度,系统梳理我省各领域科技资源,实施“项目-人才-成果-平台”的链条部署;建立重大项目清单、重大基础研究前沿清单、重大研发平台清单、重大科技成果清单、领军人才清单、军民融合及改制院所清单、众创空间清单等科技资源数据库,实现清单管理、协同部署。
       参照学科专业目录,依据产业规模与科技优势的匹配程度,按照“同时形成产业规模和科技优势、形成产业规模但不具备科技优势、具备科技优势但未形成产业规模”三个维度,逐一建立一级、二级产业清单,部署完整的产业链条,建立产业与技术间的对应关系,确定每个产业链条上的共性、关键、核心技术。
       坚持需求导向,围绕创新链配置资源链,创新链前端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创新链后端向市场转化、品牌培育、电商物流等延伸,形成“知识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的全链条创新体系。
       (二)整合优化省级科技计划
       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充分发挥科技计划在提高社会生产力、提升竞争力、增强综合实力中的战略支撑作用,以 及在公共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引导性作用,按照全链条思路,强化基础及应用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示范推广,产业化发展全链条的统筹衔接;重点支持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基础前沿、社会公益、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等公共科技活动,促进科技与经济的有效对接。
       对照国家五大类科技计划,按照“权责明确、定位清晰、结构合理、运行高效”的原则,优化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设置,构建新的省级科技计划体系,明确省级科技计划的定位和支持重点,建立科技计划绩效评价动态调整和终止机制,使科技计划更加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科技资源更加高效合理配置。
       建立由省科技部门牵头,财政、发改、工信等部门参加的科技创新联席会议制度,组建科技创新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省科技重大专项的顶层设计、建章立制、实施方案、指南论证等工作,协调解决专项推进的重大问题。
       加快建立科技咨询支撑行政决策的科技决策机制,加强科技决策咨询系统,建设高水平科技智库。
       (三)完善科技计划管理模式
       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国发[2014]64号)精神,建立决策、执行、评估相对独立、互相监督的运行机制和评估监管体系,全面实施清单管理、链条部署。
       加快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改进科研项目管理流程和评审模式。加强“战略研究-指南编制-申报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结题验收-后评价反馈”的全程服务,加快改进和完善项目管理各环节工作。推行网上评审、视频答辩、异地评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评审。改进专家遴选方式,扩大企业专家、风险投资人、金融机构和行业协会专家参与市场导向类项目评估评审的比重,公布专家名单,强化专家自律,接受同行质询和社会监督。加强科技项目和经费信息公开,建立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绩效评估、动态调整、项目终止和考核问责机制。推进科技管理基础制度建设,全面实行科技报告制度,建立科研信用管理制度,强化科技信用体系建设。
       建设科技计划和资金综合管理系统,委托专业机构参与项目管理,开展对计划项目的内容查重和科研鉴证。在现有的各类科技计划科研项目数据库基础上,建设省级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和分类数据库,对省级财政科技计划的需求征集、指南发布、项目申报、立项和预算安排、跟踪问效、结题验收等全过程进行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的痕迹管理。
       (四)改进财政科研经费管理
       改进财政科技资金管理办法,建立科研财务助理制度。简化财政科研项目预算编制,精减各类检查评审,按照目标和结果导向,将经费管理的重点从前期预算评审和中期节点检查,转向事后绩效评估和全程服务;下放预算调整审批权限,将直接费用中多数科目的预算调剂权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结余资金,可按规定留归项目单位统筹安排使用;完善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制度,增加间接费用比重和绩效支出比重,强化绩效激励,合理补偿项目承担单位间接成本和科研人员的智力投入;大幅提高人员费比例,对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差旅会议管理不简单比照机关和公务员,高校、科研院所可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研究制定差旅费管理办法,高校和科研院所对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可自行采购和选择评审专家。对企业委托省内高校院所开展研发的项目经费,实行有别于财政科研经费的分类管理。
       (五)改革财政科技投入方式
       改革财政科技投入方式,综合运用风险补偿、贷款贴息,股权投资、事后补助、政府购买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促进创新链和资金链形成的杠杆作用,引导金融资金、创投基金和民间资本等进入科技创新领域;深入推进科技金融结合,加快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构建覆盖科技企业成长全过程的科技金融服务链。
       对基础性、前沿性、战略性、公益性、共性技术类项目,主要实行前资助方式支持;对科技成果工程化产业化项目、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等,主要实行后补助方式支持;对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主要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
       (六)完善成果转移转化机制
       制定修订相关配套制度措施。完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强化尊重知识、尊重创新,充分体现智力劳动价值的分配导向;完善奖励报酬制度,加大科研人员股权激励力度,促进科技成果产权化、知识产权产业化,推动科技成果就地转化。
       开展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权改革。将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下放给符合条件的项目承担单位;允许高校、科研院所自主决定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采取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开展转移转化活动,政府相关部门对科技成果的使用、处置和收益分配不再审批或备案;授权省属国有科研事业单位自主处置科技成果、分配科技成果收益,其转移转化所获得的收入不上缴国库,全部留归单位,实行统一管理;创造条件支持央属科研事业单位就地处置科技成果、分配处置收益。
       加大科技成果奖励报酬力度。依法推进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包括职务发明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对以技术转让或者许可方式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实施转化的和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执行“三个不低于”50%的规定 ,鼓励有条件的单位按不低于70%执行。
       统筹研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实行的科技人员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工作;依法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风险免责政策。
       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制度。掌握高校和科研院所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的数量、实施转化情况以及相关收益分配情况,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大对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应用类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建立重大应用类科技成果转化问责机制。
       (七)健全科技资源统筹体系
       加快推进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建设。按照《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总体布局,立足西安科技资源发展实际,以机制创新、政策引导、平台建设、资源整合、孵化加速为核心,着力打造科技研发区、成果转化区、产业发展区、科技服务区等四大板块。以推动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基地高科技研发和创业孵化、高端制造中试服务和相关生产性配套服务等承载能力,有效推进资金、项目、人才的有机融合,力争将示范基地建设成为带动关天、辐射西部、面向全球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基地、科技创新资源聚集基地、科技成果中试与转化基地以及科技人员创业基地。
       发挥市场在统筹科技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引导性作用,以“大统筹”思路,不断推进人、财、物等有形资源的统筹,以及政策、措施、办法等无形资源的统筹,构建具有支撑、示范、开放和共享功能的全省科技资源统筹体系;通过政策体系的改进和完善,推动科技资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
       完善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功能,支持设区市、重点区县立足当地资源禀赋,设立省科技资源统筹分中心,构建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体系;发挥省科技资源统筹体系的承载、示范、展示和服务的功能作用,推动省中心与分中心联动发展;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科技资源统筹联盟,形成覆盖全省的“互联网+资源共享、科技创业、协同创新、科技金融、综合服务”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体系,将科技资源转化为生产力。
       (八)推动科研院所改革创新
       科研院所要紧跟世界科技发展态势,优化自身科技布局,重点加强共性、公益、可持续发展相关研究;强化新储备,形成源源不断的新技术供给,打造全国乃至世界一流科研院所。
       按照遵循规律、强化激励、合理分工、分类改革的原则,深化科研院所改革。大力推广西安光机所、西北有色院等研究院所产学研结合、军民融合、成果转化的创新模式。大力支持转制科研院所创新能力建设,发挥行业技术引领支撑作用,做大做强应用开发类转制院所,不断提升研发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加快陕西科技控股集团和陕西稀有金属科工集团发展,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支持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完善6家工业技术研究院的运行机制,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大工程平台。
       (九)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推进公益类科研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升公益类院所和事业单位服务政府和社会的能力。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激励事业单位服务社会的积极性,落实科研事业单位在人员聘用、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的法人自主权。在有条件的单位试行任期制或聘用制。开展政府购买公益类科研院所服务试点,对市场机制不能有效解决的社会公益研究和公益科技服务等公共科技活动,要逐步实现由竞争性项目支持方式为主转向面向机构的稳定支持为主,逐步建立财政支持的科研机构绩效拨款制度。

       二、围绕产业部署创新,围绕创新培育产业
       (一)夯实创新基础能力
       加强目标导向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充分尊重科学家的学术敏感,引导科学家将学术兴趣与地方目标相结合,鼓励自由探索,支持非共识创新和变革性研究,探索新的科学前沿和新的学科生长点,提出更多原创理论,做出更多原创发现。引导高校院所面向我省重大战略需求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瞄准世界科学前沿,准确判断科技突破方向,加强重大科学问题的研究以及战略和前沿导向的基础研究,力争在重要科技领域实现跨越发展,增强原始创新能力。
       按照建设世界一流科研机构、一流研究型大学的目标,支持我省高校院所积极参与国家、国际大科学计划、大科学工程和国家实验室建设;加强基础学科之间、基础学科与应用学科、科学与技术、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交叉融合,加大新兴学科的前瞻性布局,增强知识积累和原创储备,实现重点科技领域的战略领先,为我省产业转型升级、迈上中高端、进入中高速,以及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提供创新源头供给。
       (二)围绕产业部署创新
       围绕我省支柱产业、主导产业和先导产业等三类产业链的重大、关键、共性、核心技术配置创新链,着力突破产业链的缺失环节、薄弱环节、延伸环节等关键节点上的技术瓶颈,促进产业关键技术研发和先进技术成果应用;延伸产业链条,推动主导产业由价值链低端向中高端攀升,引领战略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支撑支柱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同时,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布局,组织实施省重大科技专项,突破掌握一批核心关键技术,研发推广一批重大战略产品,培育壮大一批创新型产业集群和骨干企业。
       1.能源化工
       以绿色低碳为方向,加快构建煤油气到基础化工产品、再到精细化工产品的完整产业链,推进煤电一体化、煤化一体化、油炼化一体化,加大煤油气清洁高效综合利用、煤制芳烃、大型煤炭清洁高效转化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推广规模化利用废弃物的燃气成套技术和装备,提高能源效率。开展页岩气等非常规油气勘探开发综合技术示范,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技术大规模开发利用,推进我省能源化工走开源、节能、减排、精细化、绿色化发展的道路,推动我省能源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向高端化迈进。
       2.高端装备制造
       跟踪全球工业4.0进展,实施“中国制造2025陕西行动计划”,重点围绕汽车工业、数控机床、电气装备、石化冶金矿山设备、航空航天装备等方向部署技术创新链;按照“互联网+先进制造业”“互联网+现代服务业”的思路,从模式、装备、基础三个层面推动我省装备制造产业向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方向发展。
       3.新一代信息技术
       发挥信息技术产业对我省支柱产业、主导产业的带动和引领作用,针对新一代信息技术网络化、泛在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加快云计算、遥感与导航、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宽带通信、高性能计算、智慧城市等技术研发和综合应用,加大对集成电路、基础软件等自主软硬件产品和网络空间安全技术攻关和应用推广,提高我省相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快速发展。
       4.新材料
       围绕我省产业发展重大技术需求,从基础前沿、重大共性技术到应用示范进行全链条设计。大力发展新型生物材料、先进复合材料、高性能结构材料、新型能源材料、有色金属材料、石油化工新材料以及其他前沿新材料,部署若干新材料技术创新链,遴选有限目标,统筹战略集成,集约板块发展,推动新材料产业规模化发展,为我省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资源开发、节能环保等领域发展提供支撑。
       5.资源环境与公共安全
       在资源环境与生态环保领域,重点围绕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环境监测与预警、环境与健康等方向开展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
       公共安全领域,重点围绕公共安全监测预警与控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煤矿重大事故预测预警与防控、基于全产业链的食品质量检测与控制、绿色高效智慧现代化建筑建造、信息安全等方面的关键科技瓶颈问题开展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
       6.人口健康与生物医药
       发展普惠精准的人口健康技术,加快人口健康科技发展,以生物技术创新带动生命健康、生物制造等产业发展。重点开展重大疾病防控技术研究、生物技术与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新材料技术等的交叉研究,创新药物与新型医疗器械研制、中医药现代化研究等。促进转化医学与临床医学相结合,形成一批新的诊疗技术规范,研发一批新型医疗器械,大力推进前沿科技向医学应用转化。
       7.现代农业
       围绕农业产业结构重大调整和供给侧改革,重点抓好主要粮油、果产业领域和新兴战略产业重大科技创新,部署农业科技创新链条,提升市场竞争能力和供给水平,加快我省现代农业发展。
       8.现代服务业
       围绕科技服务、大数据与信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金融服务、现代物流服务、健康服务、现代农业服务、现代旅游服务、电子商务服务等领域部署创新链。
       (三)围绕创新培育产业
       充分发挥我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技资源富集优势,重点针对“有科技优势、缺产业规模”的领域,精准部署基础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的重点方向,超前部署有望催生未来变革性技术的研究项目和研发平台,推动基础研究优势转化为技术创新优势;加强商品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加快形成新的增长点,将科技创新转化为产业活动,将我省的科技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
       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3D打印、无人机、机器人、石墨烯、量子通信、基因工程等先行发展,抢占先发优势,培育先导产业。支持互联网环境下的各类创新,发展物联网技术和应用,发展互联网+装备制造、互联网+生物医药,以新技术形成的新供给方式,满足新的消费需求,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重点推进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融合,拓展产业发展新空间,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强军民深度融合
       (一)强化企业创新能力建设
       调整创新决策和组织模式,加大企业和企业家在政府创新决策中的话语权。增强企业创新动力、创新活力、创新实力,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使创新转化为实实在在的产业活动。
       强化竞争政策和产业政策对创新的引导。加大税收优惠、政府采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设备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股权奖励、科技企业孵化器等鼓励企业创新的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加强政策宣贯培训,扩大政策覆盖面,完善政策实施程序,建立政策落实的部门协调机制,开展政策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
       实施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出台《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实施细则》,发挥省科技奖励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引导激励,优先奖励企业牵头或产学研合作完成的重大科技创新及产业化成果;省级科技计划优先支持市场导向明确、企业牵头组织实施的产业化科技项目。
       选择我省有代表性的行业龙头企业开展创新转型试点,自建或共建多种类型的企业研发机构或企业技术中心,提高工程化开发和产品研发能力;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攻关,推动企业向产业链高端攀升;推动创新型企业做大做强,聚焦经济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
       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服务体系,完善政府采购向科技型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评审优惠等措施,引导各类社会资本为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促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和改造升级,向“专精特新”发展。
       鼓励大型企业(集团)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以研发平台为载体,以重大科技创新工程为牵引,以激励机制为手段,以“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理念,吸引高端科技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青睐企业,向企业聚集;针对不同产业领域,培育一批高层次企业技术创新团队。
       (二)推动产学研深度合作
       深化校企产学研深度合作。以校企合作为突破,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支持在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研究生示范站,培养应用型技术创新人才;重点是支持企业依托高校建立“四主体一联合”(企业作为需求主体、投资主体、管理主体、市场主体)的新型研发中心,发挥高校人才资源、科研设施和科技成果的优势,降低企业研发成本、提高研发效率;对研发中心按需求导向自主确定的研发项目,省级各类科技计划应给予重点支持。
       深化院校产学研合作。支持院所与高校通过“双导师制”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方式,促进目标导向研究与自由探索相互衔接、优势互补。
       发挥科技计划作为资源配置和动员手段在促进产学研深度合作中的引导作用。支持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合作,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新型研发机构。支持以龙头企业牵头,高校院所、金融投资机构和专业服务机构共同参与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开展协同创新,面向产业集群开展共性技术研发,加快科技成果应用与产业化。
       (三)推进军民融合创新发展
       推进军民融合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建立军民融合工作对接机制,构建军民协同创新体系,创建军民融合发展的政策特区。加快国防知识产权解密和转化、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鼓励军工单位自主创办或与地方合作创办新的股份制企业,推动军工科技成果就地转化。
       推动军民技术双向转化。鼓励军工单位联合省内高校院所、企业组建产业技术战略联盟,培育军民联合研发团队,支持开展军民两用技术联合攻关,共同承担国防预研、研制等项目,共同参与国家相关专业标准制定工作。依托实施北斗导航、大型飞机、载人航天、两机专项等国家重大工程,打造军民融合创新平台,建设一批军民融合科技创新示范基地,推动一批军民两用重大科技成果服务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促进军民科技资源双向流动和共享。搭建区域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面向地方高校、院所开放军口研发需求,特别是预研和基础研究需求,发布军口非涉密、可转化成果包,促进军口科技成果与民口资本对接,推动民参军众包。加强军民科技信息资源和科技情报共享,实现国家科技报告和国防科技报告制度的衔接。
       (四)推广“一院一所”模式
       推广西安光机所 “开放办所+专业孵化+择机推出+创业生态”四位一体模式和西北有色院“科研+中试+产业”三位一体模式,建立陕西科研院所数据库,遴选不少于30个适合推广“一院一所”模式的试点单位,引导科研院所在保持并持续提升研发效能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其人才、平台等要素资源优势和“众创”引擎作用,加快产品、企业培育,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支持试点单位建设专业化孵化器及各类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进入孵化器创新创业,着力培育新的产业体系。

       四、完善人才激励机制,激发创新创业内生动力
       深入实施陕西省科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按照“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有所成”的思路,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的内生动力,培育一支符合创新发展的人才队伍。
       (一)完善科技人才激励机制
       推进科研评价与奖励制度改革,完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的资源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通过加大成果收益权、股权激励和科技奖励等手段,给予科技人员更多的利益回报和荣誉奖励,鼓励人才弘扬奉献精神。担任高校、科研院所领导的科技成果持有人可同等享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益。
       修订和完善《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逐步完善推荐提名制,突出对重大科技贡献、优秀创新团队和青年人才的激励,加大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突出贡献专家、“三秦学者”“百人计划”“三五人才”、青年科技新星以及科技创新团队的支持力度。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设奖,制定陕西省关于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
       加快推进科研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鼓励创新的激励机制。研究制定陕西省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的政策意见。下放科研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自主权,完善内部分配机制,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优化工资结构,保证科研人员合理工资待遇水平。
       (二)实行科技人员分类评价
       推进我省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各类人才培养、使用、吸引、激励机制。改进人才评价方式,建立科技人员分类评价制度,建立以创新质量、创新贡献、创新效率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对科技人员和科研活动进行“双分类”评价。改革职称评价导向和标准,促进职称评价结果和科技人才岗位聘用有效衔接,探索基础研究类科研人员的代表作评议制度,强化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类科研人员的成果贡献评估,引导科研辅助和实验技术类人员提高服务水平和技术支持能力;对企业一线创新技术人才予以政策倾斜,放开参评年限限制。试点将企业任职经历作为高等学校新聘工程类教师的必要条件。
       (三)培养引进各类创新人才
       坚持引进和培养并举,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发挥政府投入引导作用,鼓励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个人等有序参与人才资源开发和人才引进,更大力度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按照“人才(团队)+项目(基地)+成果转化”的模式,鼓励和支持科技领军人才通过承担各级各类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任务,培养、造就和集聚人才;在若干重点领域扶持和培育一批有基础、有潜力的重点科技创新团队,给予长期稳定支持,制定青年人才培养特殊政策,打造一批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特别是加强对市场运营人才、资本运作、中介服务等非科学研发人员的培养和吸引力度。优化我省人才结构,形成各类科技人才有序衔接、梯次配备、合理分布、协调发展的格局。努力造就一批能够把握科技发展大势、研判科技发展方向的战略科技人才;培养一批善于凝聚力量、统筹协调的科技领军人才;培养一批勇于创新、善于创新、具有科技背景的管理投资人才、科技中介人才、创业指导人才。
       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试点,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社会教育机构、企业等共建创新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探索科教结合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新模式,建立以科学与工程技术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推进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
       加大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力度,加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高校教学、科研人员和在校学生进入校企联合科研机构参与科研工作,分别计入教职工工作量和学生实践学分。
       (四)完善科技人才流动机制
       健全人才流动和服务保障机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允许符合条件的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允许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设立一定比例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企业科技人才兼职。改进科研人员薪酬和岗位管理制度,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之间的人才双向流动。

       五、实施园区/基地提升工程,强化园区体系化建设
       实施园区基地创新发展工程,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面向产业、服务企业,资源共享、注重实效”的总体思路,坚持政府引导与社会广泛参与相结合,坚持公益性服务与市场化服务相结合,坚持促进产业升级与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相结合,坚持资源开放共享与统筹规划、重点推进相结合,以科技园区、产业基地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促进创新要素向园区基地聚集,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就业拉动点。
       (一)构建高新区协同发展体系
       1.构建高新区发展体系
       深化体制机制创新,优化我省高新区建设布局,实施分类管理、互补式发展。支持西安高新区在本地高校设立“飞地”科技园,吸纳高校富集的科技资源,支撑西安高新区有可持续的创新源头供给;鼓励西安高新区托管省内其他高新区的部分区域,支持省内其他高新区在西安高新区布局设立“飞地”科技园区,反向派驻“科技特派员”;引导陕南、陕北高新区在关中带高新区布局设立分园区,形成“西安为中心,辐射南北中”的全省高新区体系,推动西安富集的科技资源优势向全省释放和转化,推动全省各级高新区联动发展。
       2.支持西安高新区建设“自创区”
       支持西安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简称“自创区”),不断提升知识创新和孕育创新能力、产业化和规模经济能力、国际化和参与全球竞争能力、高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完善建设“自创区”的政策措施,按照“核心区+托管区”的发展模式,适时将西安自创区政策范围扩展至省内其他科技资源聚集区域。组建高新区联盟,建立“自创区”与其他园区的联动机制,发挥“自创区”作为西安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的核心区、创新型省份建设先行先试区的作用,探索通过技术服务、产业链协同、异地孵化、飞地经济、模式输出、成立园区联盟等方式,建设关中创新示范带。适时将“自创区”政策复制推广,辐射带动全省乃至“关中-天水区域”创新发展。
       以西安市建设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为契机,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主攻方向,发挥“试验区”先行先试的优势和引领示范作用,按照大西安的定位,制定涵盖西安、咸阳、西咸新区、杨凌的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方案,开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改革的先行先试,探索具有时代特征、陕西特色的创新驱动发展新路径,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实现改革突破,取得一批重大改革成果,向全国提供一批可复制、推广的改革举措和重大政策,打造国家高新技术集群发展示范带,引领、示范和带动全省加快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二)支持专业科技园区特色发展
       支持各类专业科技园区结合地方特色,按照专业化、集群化发展的思路和“一区一产业”发展模式,建设50个特色工业科技园区,引导每个园区确定1~2个具有较强区域带动作用的产业集群,建设产业相对集中、服务能力较强、规模效应明显的科技企业聚集区,构建创新核心区和产业集群,形成产业聚集效应,推动专业园区发展。
进一步加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力度。对已建成的园区重点支持在成果转化、品牌培育、“物联网+现代农业”、科技金融结合等方面开展科技创新;支持30家国家级、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构建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层次分明、功能互补,覆盖全省农业主导产业的全省农业科技园区体系,使农业科技园区成为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农村科技创新创业基地和农村人才培养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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