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富平煤层气综合利用项目备案的请示》(陕燃司字[2012]44号文)收悉。你公司拟在富平县庄里工业园建设富平煤层气综合利用项目,在供气低谷时段生产化工产品,冬季供气高峰时段检修保民用,以缓解关中地区管网调峰压力,提高居民用气保障率和管网运行的安全性。主要建设内容为:30万吨/年煤层气制甲醇生产装置及配套辅助生产设施、公用工程,年利用煤层气3亿立方米。项目总投资118846万元,资金来源由企业自筹30%,其余为银行贷款。经审查,符合《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规定,同意备案。
请据此抓紧办理土地、环保、节能评估等相关手续。待项目符合开工条件后,于开工前15日报告我委。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