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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能陕西靖边电力公司龙洲风电场四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3-02-26 14:55:37

关于华能陕西靖边电力公司龙洲风电场
四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华能陕西靖边电力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华能陕西靖边龙洲风电场四期49.5MW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华能靖电〔2012〕125号)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我省风能资源开发利用,促进陕北地区电源结构优化调整,实现能源多元化供应,同意建设靖边龙洲风电场四期工程。
  项目单位为华能陕西靖边电力有限公司。
  二、龙洲风电场四期工程总装机容量4.95万千瓦,安装24台2000千瓦和1台1500千瓦风力发电机。
  三、项目建设应本着节约和集约用地原则,按项目设计要求从严控制用地面积,工程建设占地原则不超过5.1公顷。
  同意龙洲风电场四期工程装机接入陕西省电力公司榆林电网,具体以风电场接入系统设计批准方案为准。
  四、工程动态总投资43220万元,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20%,为8644万元,由华能陕西靖边电力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资本金以外的融资由银行贷款解决。
  五、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关于华能陕西靖边电力有限公司靖边风电场四期49.5MW工程用地预审的复函》(陕国土资规发〔2012〕177号)、《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610000201200048号)、《关于华能陕西靖边风电场四期49.5MW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榆政环发〔2011〕333号)、《关于华能陕西靖边风电场四期49.5MW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陕水保函〔2012〕94号)、《关于华能靖边龙洲风电场三、四期工程并网问题的批复》(陕电发展〔2012〕361号)、《关于华能陕西靖边电力有限公司靖边风电场四期49.5MW工程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的复函》(陕国土资储函〔2011〕59号)、《关于对华能陕西靖边风电场四期49.5MW工程项目选址的批复》(陕文物函〔2011〕246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华能陕西靖边风电场三、四期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的函》(管二函〔2011〕246号)等。
  六、风电场运营管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发改能源〔2006〕13号)执行,同时允许该项目进行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开发。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等相关手续。项目在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中,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招标活动。
  七、未经我委同意,项目单位不得对项目进行转让、拍卖或采取其他方式变更投资方和投资比例。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八、本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收到本核准文件后,项目单位应尽快组织开工,每月30日前向我委上报工程进度。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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