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香港)亿宏投资旬阳水电有限公司:
报来《陕西(香港)亿宏投资旬阳水电有限公司关于旬阳县赵湾27MW 水电站项目核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合理开发利用旬河水能资源,增加陕南地区电力供应,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同意建设旬阳旬河赵湾水电站工程。
项目单位为陕西(香港)亿宏投资旬阳水电有限公司。
二、赵湾水电站总装机容量27000千瓦,年均发电量6776万千瓦时。
工程由挡水建筑物、泄洪建筑物、发电引水系统、坝后厂房等组成。大坝为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46米。
水库正常蓄水位321米,正常蓄水位下库容2320万立方米。
三、水库淹没影响及枢纽工程占地涉及旬阳县赵湾、小河和桐木3个乡镇7个行政村,水库淹没影响涉及107户405人,至规划水平年2013年,搬迁安置人口418人,生产安置人口317人。工程建设应高度重视移民安置工作,按照国家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和移民安置要求,落实移民安置各项措施。
四、工程建设占地原则不超过15.7927公顷,按设计要求从严控制用地面积。
同意电站装机接入省电力公司旬阳电网,以一回110千伏线路接入白柳变110千伏线路。
工程建设应妥善处理好环境保护与开发的关系,贯彻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要求,工程建设和运营中确保落实河道最小生态下泄流量的工程措施。
五、工程总投资26731万元,由陕西(香港)亿宏投资旬阳水电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和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陕西省水利厅关于报送旬阳县赵湾水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的函》(陕水函[2011]68号)、《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旬河赵湾水电站工程建设用地预审的复函》(陕国土资规发[2011]224号)、《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陕西(香港)亿宏投资旬阳水电有限公司赵湾水电站装机容量变更的函》(陕环函[2011]1169号)、《陕西省水土保持局关于对陕西(香港)亿宏投资旬阳水电有限公司赵湾水电站装机容量变更报告回复的函》(陕水保函[2011]205号)、《陕西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安康赵湾水电站接入系统方案复核报告审查意见的通知》(陕电发展[2011]494号)等。
七、水电站运营管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发改能源[2006]13号)执行,同时允许该项目进行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开发。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项目在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中,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招标活动。
八、未经我委同意,项目法人不得对项目进行转让、拍卖或采取其他方式变更投资方和投资比例。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本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项目未开工建设,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二○一二年九月十四日
主题词:水电站 项目 核准 批复
抄送: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省林业厅、省物价局,省电力公司,安康市政府,安康市发改委、安康市水利局,旬阳县政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9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