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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唐延安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塞榆树湾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3-02-26 15:42:24

大唐延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大唐延安新能源有限公司榆树湾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大唐延新司〔2012〕43号)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我省风能资源开发利用,促进陕北地区电源结构优化调整,实现能源多元化供应,同意建设安塞榆树湾风电场工程。
  项目单位为大唐延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榆树湾风电场工程总装机容量4.95万千瓦,安装33台1500千瓦低风速风力发电机。
  三、项目建设应本着节约和集约用地原则,按项目设计要求从严控制用地面积,工程建设占地原则不超过6.4公顷。
  同意榆树湾风电场工程装机接入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延安电网,具体以风电场接入系统设计批准方案为准。
  四、工程动态总投资43590万元,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20%,为8718万元,由大唐延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资本金以外的融资由银行贷款解决。
  五、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关于大唐新能源陕西安塞榆树湾风电场工程项目用地预审的复函》(陕国土资规函〔2011〕125号)、《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610000201100113号)、《关于大唐延安新能源有限公司陕西安塞榆树湾风电场49.5MW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陕环批复〔2011〕568号)、《关于大唐新能源陕西安塞榆树湾风电场49.5MW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陕水保函〔2011〕132号)、《关于大唐新能源陕西筹建处安塞县榆树湾风电场规划区域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的复函》(陕国土资储发〔2011〕69号)、《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大唐延安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塞榆树湾49.5MW风电场安全预评价备案表》、《关于对大唐新能源安塞榆树湾49.5MW风电场工程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的批复》(陕文物函〔2011〕214号)等。
  六、风电场运营管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发改能源〔2006〕13号)执行,同时允许该项目进行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开发。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项目在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中,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招标活动。
  七、未经我委同意,项目单位不得对项目进行转让、拍卖或采取其他方式变更投资方和投资比例。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八、本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收到本核准文件后,项目单位应尽快组织开工,每月30日前向我委上报工程进度。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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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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