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4-2016年国家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区域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3〕2664号)要求,我委将启动陕西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试点有关工作,面向全省征集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项目。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重大应用示范项目征集相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1.请重点在能源、工业、交通、物流、农业等我省支柱产业领域和社会事业、公共安全、城市管理等公共服务领域,推荐一批物联网专业服务和增值服务应用示范项目,以及物联网技术集成应用示范项目。每个应用示范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项目承担单位以省内示范用户或服务平台运营商为主体,鼓励产品提供商和系统集成商参与项目组织、申报和建设工作。
2.请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通知》附件要求,尽快组织编制应用示范项目初步实施方案,于12月20日前报送我委(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3.我委将按照区域试点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基本原则、支持领域等要求对报送项目进行筛选,重点审核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商业模式、投资估算等方面的内容,确定纳入我省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区域试点工作方案的重点建设项目。
4.对纳入省上试点方案的应用示范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委托具有乙级资质以上的中介机构,编制项目详细实施方案,于2014年2月28日前报送我委。
联系人:姬瑞 电 话:87293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