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西咸新区经济发展局,国家级开发区、基地,各有关企业及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4-2016年国家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区域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3〕2664号,详见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要求,为做好全省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试点工作,省发展改革委于近期开展全省物联网产业调研,以摸清产业家底,理清产业发展思路,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推动产业有序健康发展。现就开展调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物联网应用示范试点,对于我省抢抓发展机遇,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推动物联网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请你们给予高度重视,配合做好调研相关工作。
二、请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开发区、基地认真总结本区域内物联网产业发展基础和优势、产业运行情况和已开展的物联网应用成效,分析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未来三年产业重点发展方向、任务目标和工作举措,并针对全省物联网产业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请各企业参照附件2提纲要求形成书面文字材料,填报物联网项目汇总表。文字材料应重点分析行业整体发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预测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并就促进产业快速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请各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参照附件3提纲要求形成书面文字材料,填报物联网项目汇总表。文字材料应认真总结物联网产业研发和技术优势,分析产业发展过程中需要重点突破的技术瓶颈,提出未来我省物联网产业重点发展方向,并就产学研用协同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各企业、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书面文字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于1月24日前直接报送省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处,同时抄报所在地市发展改革委。各设区市、高新区、基地书面文字材料于1月底前报送。
六、按照《关于征集国家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区域试点项目的通知》(陕发改高技函〔2013〕1284号,详见省发展改革委网站)要求,各市、高新区、基地和企业可向省发展改革委推荐重大物联网应用示范项目。
联系人:姬 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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