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民营企业生产性项目投资贷款贴息工作,鼓励民营企业加大投资,促进民营企业做大做强,根据《陕西省民营企业生产性项目投资贷款贴息管理办法》(陕发改产业〔2016〕1363号)和《关于切实做好民营企业生产性项目投资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陕发改产业〔2017〕1079号),在企业申请、市县有关部门初审基础上,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统计局、省中小企业局复核审定,现对2017年三季度拟贴息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实名反映。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