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文明建设专项管理暂行办法》,拟对我省2016、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行调整。按照相关要求,现将备选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3个工作日(2018年1月18日至1月22日)。在此期间,如对备选项目存在异议,请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我委反映。单位意见需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手机号码,个人意见须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和手机号码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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