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凉水井煤炭集运有限责任公司:
榆林市发展改革委转报的《关于榆林凉水井煤炭集运有限责任公司西沟站煤炭集运站及铁路专用线改扩建工程核准的请示》(榆政发改字〔2011〕712号)及项目核准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榆林凉水井煤炭集运有限公司既有西沟煤炭集运站接轨于神延铁路西沟站,为提高该集运站运输能力,满足煤炭快速、环保运输要求,同意该集运站及铁路专用线进行改扩建。
二、建设内容及运量。改建西沟站,新增到发线1条,新建牵出装车线1条,同步建设配套环保装煤、储煤设施。
三、技术标准。采用工业企业Ⅰ级,内燃机车牵引,单线铁路,到发线有效长1050米,牵引质量5000吨。设计运输能力近期(2013年)500万吨/年、远期(2016年)800万吨/年。
四、投资及资金筹措。工程估算总投资3.77亿元,由榆林凉水井煤炭集运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榆林凉水井西沟站煤炭集运站及铁路专用线改扩建工程项目用地预审的复函》(陕国土资规发〔2011〕184号)、省住建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610000201200025号)、榆林市环保局《关于榆林凉水井煤炭集运有限责任公司西沟站煤炭集运站及铁路专用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榆政环发〔2011〕30号)、西安铁路局《关于榆林凉水井煤炭集运有限责任公司西沟铁路专用线改扩建工程在神延线西沟车站与国铁接轨意见的函》(西铁总鉴函〔2010〕130号)、《关于榆林凉水井煤炭集运公司西沟站铁路专用线扩能改造项目货物运输的复函》(西铁计改函〔2010〕56号)。
六、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随后的方案优化及建设过程中如发生重大变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委。若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月8日